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字〔2021〕17号
关于2021年公费师范生院学生组织改革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公费师范生院学生组织进行如下改革:
一、改革运行机制
我院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在此模式上,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两个月/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同时,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积极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并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能够发挥我院特色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特合我院特点并适合同学发展需求的活动。
二、优化组织体系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我院学生会将做出以下调整:
1.组织架构

团委学生组织中团委下设组织部,实践体育部,自律维权部,第二课堂运营中心,学生会下设,综合服务中心,学术文艺部。团委设两位团副,学生会设三位轮值主席。
2.人员设置
学生组织的人员设置为:团委副书记2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党员服务站站长3人,青年信息中心主任2人;综合服务中心与学术文艺部负责人1人,第二课堂运营中心与实践体育部负责人3人,其余各部门负责人2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公费师范生院团委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生组织制度改革
通知
抄报:
校团委,院党委
抄送:
院学生会各部门,各团支部
共青团公费师范生院团委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5月13日印发